長春城投停車場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公共自行車租用服務指南
一 如何辦理自行車租車卡
1、辦卡者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駕駛自行車上路的相關規定,年齡為16(含)至65周歲(含),身高在145厘米以上,具有安全騎行能力的和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可憑有效身份證件(包括長春市居民身份證、居住證、軍官證、士兵證),辦理租車卡手續。
2、為保障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因身體不適、患精神類疾病、飲酒等無法安全騎自行車者,不得使用公共自行車。未滿16周歲的,必須在監護人的監護下騎行。
3、提供資料
有在長春居住的合法證件(包括長春市居民身份證、居住證、軍官證、士兵證);
4、首次申辦自行車租用卡繳納租車保證金300元,工本費及手續費10元,并預存租金(充值)最低限額20元。押金和充值資金不計付利息。
5、 以上證件、證明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辦理公共自行車實名租車必須簽署《長春城投停車場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公共自行車租用協議(試行)》。
二 如何辦理退卡手續
如需退卡,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件、自行車租用卡、租車保證金收據到長春市公共自行車服務站辦理。市民在辦理退卡時如無不良記錄且未造成車輛及設備損失,300元租車保證金全額返還。
三 如何辦理換卡、掛失、補辦手續
1、補卡:
(1)非人為原因造成租車卡不能使用的,在其無租車行為時,到長春市公共自行車服務站免費更換。有借車行為,先還車,再免費更換。
(2)因持卡人彎折、打孔等人為原因損壞的,需支付10元的工本費。再辦理換卡手續。
(3)補辦新卡后,原卡上的信息及余額自動轉移到新卡賬戶上。
2、掛失:
(1)遺失后立即撥打熱線電話:0431—85382666,核對辦卡人相關信息后,對租車卡進行口頭掛失。 口頭掛失后,請在5個工作日之內帶上身份證原件到長春市公共自行車服務站辦理正式掛失手續。
(2)掛失期間找回,可撥打熱線電話:0431—85382666,取消掛失。
四 收費標準及計費方法
公共自行車租用實行階梯式累進加價計費辦法,持卡人即可在各服務點刷卡租、還車及結算費用。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1、1小時(含)以內,不收費;
2、1小時以上、2小時(含)以內,每車次收費1元;
3、2小時以上、3小時(含)以內,每車次收費2元;
4、3小時以上,每車次按每小時3元收費,不足一小時按1小時收費。
5、全天24小時最高收費60元/天。
例A、8:50租借自行車,11:20還車,則租車時間為2小時30分,對應收費標準2小時以上部分至3小時以下部分,即應收取3元(3元=0+1+2).
B、8:50租借自行車,14:30還車,則租車時間為5小時40分,對應收費標準為5小時以上之6小時以下,即應收取12元(12元=0+1+2+3+3+3)。
五 如何租還自行車
1、試運行期間,24小時實行自助服務、通借通還。
每天07:00——19:00,提供人工服務; 19:00——07:00(次日)自助租還車。
2、 租用公共自行車,需將租車卡放在鎖止器刷卡區域刷卡,當聽到語音提示“租車成功請取車”后,鎖止器便開啟,可將車移出,即租車成功。
3、還車時,需將車輛平推入鎖止器,聽到語音提示“還車成功請取卡”后,在指定區域刷卡,即還車成功。
六 如何辦理損壞、遺失賠償
1、因承租人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損壞和遺失的,由承租人按《長春城投停車場公共自行車損壞、遺失賠償標準》進行賠償。
2、發生公共自行車丟失的,承租人應第一時間撥打服務熱線電話。24小時內攜帶租車卡、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前往本公司進行正式報失,租車費用截止時間為打進熱線報失之時。租用公共自行車報失后,將按程序中止租車手續,結清租車資費,并給遺失者出具遺失憑證。
3、如5個工作日內車輛找到的,承租人應攜帶原租車卡及遺失憑證至本公司,按車輛丟失時間,每日15元標準收取公共資源占用費,同時根據報失車輛損壞情況照價賠償。
4、被租用的公共自行車丟失5個工作日以上,確認無法找回的,按《長春城投停車場公共自行車損壞、遺失賠償標準》進行賠償,賠償金可從誠信保證金中扣除,差額現金或銀行卡支付。
七 安全騎行的注意事項
1、承租人應當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不得闖紅燈和逆向騎行;不得酒后借車騎行;不得雙手脫把、手持物品或撐傘騎行;不得攀扶其它車輛騎行;不得在騎行中撥打手機及騎行中使用MP3等;不得相互打鬧、追逐、扶肩并行或超速騎行。凡違法騎行造成的處罰和損失,由承租人承擔。
2、駕駛自行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自行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劃設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自行車應當在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向左1.5米的范圍內行駛。
3、遵守《長春城投停車場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公共自行車租用協議(試行)
》和《長春城投停車場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公共自行車租用服務指南》等相關規定,租車時認真檢查自行車的前后剎車、車鈴、反光燈是否完好,車架、車輪、車把、車座等部件是否完好牢固,發現問題及時與現成服務人員反映,消除安全隱患。
3、愛護車輛和設施,文明騎行,做到輕取輕放,不得拆卸任何部件和設施。自行車前車籃承載物品不得超過3公斤。
4、未滿16周歲以下租車者,必須在同行的成年人監護下騎行,同行成年人履行監護責任。
5、服從交警管理,在人行道上須下車推行,橫穿馬路須走人行橫道下車推行;臨時停車要及時鎖好車鎖,以免丟失,不得將車停放在盲道等不允許停放的區域。
6、騎行時要與行人、自行車、電動車、機動車等保持有效的安全距離,超越前車(人)時,不得妨礙被超車(人)的正常通行。
7、在下坡道路騎行時請勿單獨使用前剎,如遇到陡坡請下車推行;轉彎時要提前觀察前后車流情況,在確保安全情況下伸手打轉向手勢,方可轉彎,不得強行猛拐。
8、如遇臺風、冰雹、暴雨等惡劣天氣和危害安全等情況,公司視情況有權單方作出暫停服務的措施,還未歸還的車輛要下車推行,以免發生意外。
9、承租人在騎行中發生任何人身傷害、車輛損壞事故的,應及時與事故對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或發生較為嚴重的交通事故,應及時報交警部門處理,本公司概不負責。
10、騎行中車輛出現故障影響安全騎行時,承租人應當及時推車前往就近服務點調換或修理。
八 不文明行為
1、不文明行為認定
(1)市民在租車過程中出現不文明行為,包括惡意“霸車”(市民在未取得公共自行車使用權的情況下,用鎖具及其他方式強行占用車輛,影響他人租借);惡意占用(無正當理由連續租用超過48小時);惡意破壞前端設施設備、惡意損壞公共自行車等行為。
(2)在公共自行車系統用地范圍內,影響公共自行車系統容貌和環境衛生的行為的:
①堆放雜物或者停放車輛;
②隨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
③隨意涂寫、刻畫、張貼或者懸掛物品;
④其他影響公共自行車系統容貌、環境衛生的行為。
2、處置辦法
(1)對于首次發生不文明行為,工作人員將第一時間與當事人取得聯系,若當事人能夠及時消除不文明行為并賠償相關損失的,予以警告和教育。
(2)當事人在接到通知后,沒有及時糾正不文明行為或再次出現不文明行為的,將終止其租用公共自行車資格。
(3)若未能聯絡上當事人,并在此期間仍出現不文明行為的,當事人的卡及開卡人將直接列入租車黑名單,暫時停止對其租車服務,當事人可撥打公司熱線:0431--85382666進行詢問。
(4)視其情節輕重,停租期限為一個月至二年。
(5)除上述處置之外,對于惡意占用的,拒付賠償金的本公司將提交有關行政部門處理。對于損壞公共自行車的,按《長春城投停車場公共自行車損壞、遺失賠償標準》進行賠償。對于破壞前端設施設備的、將提交有關司法部門處理。
九、常見問題
1、當租車卡出現卡內余額不足怎么辦?
當卡內余額少于5元時,將無法進行租車。租車后卡內余額不夠支付本次租車費用,租車卡顯示欠費狀態,將無法在進行租車,需要進行充值,充值后會將欠費扣除。也可以向現場服務人員或撥打熱線電話:0431--85382666,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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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卡內余額不夠支付本次租車費用的怎么辦?
當租車卡內余額大于最低金額時,還車刷卡后,卡內余額不夠支付本次租車費用的,租車卡狀態將變為欠費卡,承租人不能再使用該卡租車,需要進行充值,充值后扣除欠費。承租人可至自行車服務租賃點查詢余額。
3、租車卡一天最多能刷卡租車多少次?
只要是正常辦理的租車和還車業務,不限定一天使用的次數。
4、還車時車樁全部停滿了怎么辦?
如果您發現車樁全部停滿了,可以把車輛歸還到附近的網點,或撥打服務熱線電話:0431--85382666,工作人員會盡快前去調度;
5、租賃服務網點暫停服務怎么辦?
如遇惡劣天氣或停電、維修等情況,服務點范圍、服務時間進行臨時調整,并提前向社會發布公告。承租人無法正常租用公共自行車時,可以向現場服務人員或撥打熱線電話尋求幫助。
6、因故障問題還不上車,多扣費用怎么處理?
首先撥打網點所在區的租車服務熱線電話,通知還不上車的網點、卡號、手機號,后臺技術工作人員處理完畢后,會電話聯系租賃人告知他們應該在幾天后到指定的辦卡工作站去,會將多劃去的費用退還。退費用時需帶有效身份證原件和自行車租用卡。
7、租車卡異常怎么辦?
? 可在服務點自助服務機上選擇“終端服務”,選擇異??ㄌ幚?,進行自助異??ㄌ幚?,或者撥打服務熱線電話:0431--85382666進行處理。
8、凡違反上述守則,由交警和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全部由借車者承擔。